教学管理文件
中大南方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办法
时间:2017-10-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学生学以致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对于在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以及专业素质拓展等方面有优秀表现的学生,按一定标准和程序,遵循学生自愿申报的原则,给予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第二章 第二课堂学分的认证
第二条 可认证第二课堂学分的项目包括创新学分、社会实践学分和专业素质拓展学分。
(一)创新学分
(1)参加国际、国家、省(部)、地级市所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和体育、文学、艺术方面的竞赛并获得一定的名次;
学科竞赛通常由教育部高教司或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发起或组织,如: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美国数学模型竞赛(MCM)、美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国际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及其他具有全球影响和全国影响的比赛等。
(2)国际或国家授权专利发明人;
(3)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省级或以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且单位署名为“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
(4)以主持人或第一参与者、第二参与者、第三参与者参加各级质量工程中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且单位署名为“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
(5)其他由学生本人或相关教学单位申请,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项目。
(二)社会实践学分
(1)参与省(部)、地级市志愿者管理部门或学院所组织(不包括专业实习和第一课堂所要求的实践实习环节)的志愿者活动或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2)在商业、管理等社会实践方面有突出贡献。
(3)其他由学生本人或相关教学单位申请,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项目。
(三)专业素质拓展学分
(1)通过政府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或获得认可的专业资格证书;
(2)参加学院内的各类学术论坛、讲座以及研讨会;
(3)完成导师推荐的经典书籍阅读。
(4)其他由学生本人或相关教学单位申请,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项目。
第三章 第二课堂学分的申报与程序
第三条 第二课堂学分由学生自愿申报,学生在完成相关项目后,可根据自己的课程学分修读情况申报第二课堂学分,也可以仅参加项目,不申报第二课堂学分。
第四条 本办法第二条中未列明的项目,由学生本人或相关教学单位申请,经教务与科研部核实,提请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学生才能按程序申报第二课堂学分。
第五条 第二课堂学分申报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第二课堂学分由学生自愿申报,相关教学单位审查,教务与科研部审核后获得,申报时间为每学期的第1-4周。
(二)学生需填写《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第二课堂学分申报登记表》,并附上参与活动证明、获奖证书、作品等证明材料,导师或相关教学单位初审后汇总交学院学分管理工作小组。
(三)学院学分管理工作小组在每学期的第5-8周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于第9周在教务与科研部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四)公示期满对结果无异议的由教务与科研部按相应的标准将第二课堂学分和成绩记入成绩册,有异议的将发还相关教学单位重新